碧桂园华榕·世纪城地块
2025-07-03 17:3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委托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部建设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碧桂园华榕·世纪城地块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龙塘村,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NOD35009587),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0321.57m2。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181-2016-83D),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1)、居住用地(R21,公寓式)。地块历史上主要为福建鸿佳彩印有限公司,福建华榕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清汽车走廊。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经采样检测,本地块土壤样品中污染物水平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氟化物符合深圳市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检测点与对照点数据相比较均无明显差异。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项目地块内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可作为商业用地(B1)、居住用地(R21,公寓式)。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福建华榕世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宝英 联系电话:15005026963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旗山大道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2号楼6层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1-83261095